企业呼唤“人才租赁”

80酷酷网    80kuku.com

      不久前,唐山一家企业想从人才市场上找一位研究生,担当某项食品开发重任。花了很大力气,找到了一位比较理想的人选,可是当人家了解了公司状况和许诺的薪水后,便打了“退堂鼓”。公司管理人员无奈地说:“眼下食品开发人才十分紧俏,身价也高,如果长期聘用,像我们这样的小企业根本吃不消,但在短期内又急用。如果有人才租赁市场就好了,我们可以以项目定报酬,一次一算!”    

    “人才租赁”是人才流动管理的一种新模式。据业内人士介绍,“人才租赁”与传统的人才聘用不同,用人单位与派遣人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只有有偿使用关系。与租赁人才发生劳动关系的是人才交流中心,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其人事管理、转付工资和福利。

    显然,“人才租赁”对用人单位,特别是对实力较小的中小企业以及人才本身都有许多益处,是一种促进人才流动并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的好形式。对派遣人才来说,有人才交流中心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福利,解除了后顾之忧;对用人单位来说,不必“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过多储备人才,如临时需要可以通过“人才租赁市场”,请到合适人才,“成本”不致太高。不久前,首钢设备结构厂向人才市场求援,希望以人才租赁方式招聘一名日本语翻译,用人期限为15天,必须两日内到位。人才市场随即通过中高级人才库、中高级人才寻访顾问、人才集市等多种途径寻找合适人选。最后,按厂方要求租赁到一名曾就读于大连外国语学院、多次到日本考察、有丰富翻译经验的理想人才,解了企业燃眉之急。

    有关专家提出建议:通过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对人才的知识、能力、兴趣、性格、价值观等进行全面测试,并评鉴他们的知识水平、能力倾向、工作技能、个性特征和发展潜力,给出结论,以供参考;出租方要界定人才等级,按照高、中、低不同层次,根据不同的课题、项目和人才等级,实施不同期限和要求的租赁方式;出租方应与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对人才拥有使用权,负责使用并提供薪金、福利待遇和租金。

分享到
  • 微信分享
  • 新浪微博
  • QQ好友
  • QQ空间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