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高素质人才来深工作,深圳对出国留学人员和国内来深人才的未成年子女的入学问题作出了补充通知。
该通知指出,出国留学来深工作人员享有深圳市户籍人口待遇,其未成年子女根据就近入学政策就读幼儿园、中小学,免缴借读费,并可以报考重点中学的高中部。
为使内地来深工作的人才享受同等优惠待遇,经深圳市政府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已办理深圳市常住户口并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副高以上技师技术等级)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学历的人员,其户口不在深圳的未成年子女入幼儿园、中小学就读免缴借读费,并可报考重点中学的高中部。
该优惠政策自2002—2003学年度起施行。凡符合本通知规定的人员,可在今年11月30日前到就读学校办理验证手续,经验证合格,本学期已缴的借读费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