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招办获悉,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归国创业留学人员子女降低10分投档录取。
根据最新公布的《2004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有关规定》,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省、市政府和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的规定,六类考生可享受10分—20分的降分优惠。其中,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的降分录取政策略有变化。
1.在初中阶段获市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和团市委授予的“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的考生降低10分投档录取,办理手续时需出具奖励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革命烈士子女降低20分投档录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荣立二等功以上现役军人子女降低10分投档录取,办理手续时需出具广州市民政局或部队师级以上单位证明,或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3.少数民族学生降低10分投档录取,办理手续时凭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归国创业留学人员子女降低10分投档录取,办理手续时需出具广州市人事局核发的《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户籍在本市的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华侨中学,可降20分投档录取,办理手续时需出具广州市侨务辦正明。“三侨生”降分政策的门槛较以往有所提高,而以往的规定是“(学生)分数在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之上可投档录取”。
6.户籍在本市的台湾省籍同胞子女报考各类学校降低10分投档录取,办理手续时需出具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链接:降分录取审批结果须公示
记者从广州市招办获悉,从今天开始,广州市各类初中考生将开始办理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手续。异地借读生、跨区报考生、照顾降分录取生的三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批结果要在学校公布栏公示。
异地借读生、跨区报考生、照顾降分录取生的报考资格由毕业学校负责初审,区、县级市招生办负责复审,审批结果要在学校公布栏公示。其中,申请跨区报考的考生办理手续时需出具申请报告、与家长同户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如有异议,可向市招考办中考科或所在区、县级市教育局招生办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