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宪章(《大宪章》并不是现代民主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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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宪章(《大宪章》并不是现代民主的基石)

自1066年诺曼征服后,在征服者威廉的统治下,安茹王朝在英格兰的土地上立稳了脚步,到了亨利二世创立金雀花王朝时,英格兰土地上的王权已经被王室牢牢把控,中央政府的权力也进一步得到加强。在这种情况下,亨利二世的儿子,也就是无地王约翰的哥哥,大名鼎鼎的狮心王理查一世,在公元前1189年继承王位后,并没有立即把心思放在治理国家,内修政治上面。而是准备带领十字军,以自己在欧洲的领地诺曼为跳板,企图参与大陆的角逐。于是,英国丢失在欧洲大陆的大部分土地以及《大宪章》的签订在这时便埋下了祸根。

《大宪章》并不是现代民主的基石,但却为何在后世登上神坛?

狮心王理查一世

在狮心王理查一世肆意发挥他优秀的军事才能的同时,英格兰的财富也在迅速消耗着,不理国事的理查一世在对贵族王公的压榨中补充自己的军费开支,最后在第三次东征中被俘身亡。然而他与贵族间的矛盾却一直遗留下来,并在后来无地王约翰继位后真正爆发。

《大宪章》并不是现代民主的基石,但却为何在后世登上神坛?

无地王约翰

等到无地王约翰继位,由于自身继位的言不顺名不正、与罗马教廷的矛盾以及布汶战争的失败,再加上前任理查一世和贵族之间的矛盾,约翰最终面临了贵族们的一致反对,并被迫签订了《大宪章》的初稿——诸侯协议。于是就这样,撞开民主大门的武器被一群封建贵族不经意间打造出了雏形。

尽管《大宪章》确实是近代宪政的奠基石,但从民主制度出发来看,《大宪章》并不应该被标榜为现代民主的基石,它只能算作是冲破专制制度的武器。最初的《大宪章》似乎并没有跟民主联系在一起,它只是一群封建贵族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被国王侵犯的,有浓重封建性质的产物。

于是,《大宪章》的主要目的就成了限制国王的权力,并懵懂地总结提出了“法高于王”的思想,尽管这种思想的产生只是出于贵族潜意识下保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而它所保障的“自由人”的自由和权益,也并不包括在社会中占比更多的底层人民。所以《大宪章》的出现,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它提供了一种以下克上的思路,这种思路不仅仅适用于封建时期的英格兰,它同样适用于资本主义兴起时期的英格兰。

《大宪章》并不是现代民主的基石,但却为何在后世登上神坛?

英国《自由大宪章》

所以,准确来说,《大宪章》包含的这种自下而上的方式才是现代民主的基石,《大宪章》本身并不具备刚出生就对日后民主制度的兴起起到促进作用的能力,甚至它对于资产阶级革命的兴起都没有起到我们想象中的那种思想指导作用。

事实上,《大宪章》签订后的两个月便爆发了国王与诸侯之间的战争,后来在1216年,亨利三世登位后重新颁布了新的修改过的《大宪章》,此后,“王在法下”初步成为基本认识,而等到亨利三世病逝,他的儿子爱德华一世在位期间发布了最后一次修订过的《大宪章》,并承认其为英国法案的一部分,这使得《大宪章》的地位变得越发不可撼动,但事实上,地位的不可撼动并不意味着效力的保证,在《大宪章》签订后的三个世纪中,多位新继位的国王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于是他们像亨利三世一样,在继位之时对《大宪章》进行确认,但由于《大宪章》本就是一份封建主义性质的文件,企图凭这样一份文件限制国王的权力和追求人民自己的自由和民主,就属于天方夜谭了。

《大宪章》并不是现代民主的基石,但却为何在后世登上神坛?

国王签订《大宪章》

这样一份封建性的缺少效力的文件,却在16世纪新型王权关系的出现和冲击中却并没有被彻底扫进历史的垃圾堆。由于“新君主制”的确立和发展必须要求国王的权力不是被限制的,同时“新君主制”也迎合了近代民族国家逐渐形成的历史趋势,顺应当时英国国民的需求。遗憾的是,《大宪章》对于这个过程恰恰并没有发挥多大的利用价值,所以其存在感也就可想而知了。

而真正开始使《大宪章》开始富有民主、自由、法制含义的,可以归因于17世纪英国的内战和光荣革命。尽管13世纪之后的历代英格兰国王并未百分之百地遵守《大宪章》上的条例,但他们从未想到,自己一次次地承认《大宪章》的地位使得他们的后人——17世纪的英格兰国王们吃尽了苦头,资产阶级反对王权的长矛浮出历史的水面,它以反抗国王的开创性精神为矛头,成为了支撑宪政革命的究极武器。

在17世纪诸多议会反叛和资产阶级革命的行动中,发生过内战、舌战、不流血的革命——光荣革命,但在这一社会巨大变革时期,我们不得不承认,几乎所有的一切都绕不开《大宪章》在宪政和传统上的支持,这柄13世纪遗留下来的长矛,被英格兰的后人拂去了尘埃,重新赋予其更进步更丰富的内容,用它给予英国王权沉痛的一击,扫除通往民主、自由道路上的障碍,更重要的是,它为资产阶级反对君主专制、建立资产阶级宪政体制披上了一层“合乎法理”“遵循传统”的高大上的外衣。

《大宪章》并不是现代民主的基石,但却为何在后世登上神坛?

英国光荣革命

《大宪章》在后世登上神坛,靠的并不是其本身的内容,而更多的在于它所包含的那些有生命力的、进步的、富有内涵的东西。我们熟知初版本的《大宪章》,但当我们以《大宪章》为核心,以时间为轴,去探索与其相关的所有事件时,会惊奇地发现,随着时间推延,《大宪章》已经不受于任何书面形式的制约,它早已成为了人们思想精神的一部分。我们所知道的《大宪章》不应只是一份浮于书面形式的文件,真正的《大宪章》应该是随着一次次变革和传播而融入英语世界的精神文件。这就如同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人思想精神中的地位一般,它们都已不再局限于一条条的条文,而是成为了具有生命力的、随着人们思想变革而时刻变化的思想理念。或者说,它们本就是人类社会制度与理念变革趋势在书面形式上的体现,而非带领人类前往特定思想时代的精神指导。

《大宪章》并不是现代民主的基石,但却为何在后世登上神坛?

对于历史的研究就是如此,也许在这之前,我们对于《大宪章》的了解仅仅停留在高中教科书上的几句话中,我们不可避免先入为主地将它当作是一份神圣而自由的历史文件。但在对其签订后的英国后来长达7个多世纪历史的阅览后,我们也终于一层层剥开了《大宪章》神秘的面纱。但我想说的是,我们并不是专业的历史学家,需要单纯从历史角度去研究《大宪章》的发展过往,对于我们来说,《大宪章》最有意义的一点在于它告诉了我们,一切的物只是人们记录和开创历史的载体和工具,创造历史的归根结底是人的思想和人本身,而欲想在历史浪潮中留下一朵浪花的事物,它们并不单纯站在大多数人一边,也不站在少部分人一边,而是仅仅站在顺应人类社会思想潮流和适应时代变化的一边。

曾确认过《大宪章》的那些英格兰国王们,当他们在承认自己遵守《大宪章》那一刻时,恐怕并未意识到这份承认“以下克上”合法性的文件将会在未来的一天终结掉一个时代,历史就是这样在我们无意识的状态下所创造的。而当我们能够从一件微小的事物中窥得未来的发展变化和一丝结果时,我们才能说我们已经真正把握住历史的轨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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