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管县(全国18个省直辖县级市)
目前行政区划管理体制基本上是“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兵团)—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师)—县(县级市、市辖区、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团、农场、牧场、县级功能区)—镇(乡、民族乡、民族镇、街道、县辖区)—村(社区、连)”六级,但是也有很多简化管理层级的试点,大概有“省直管县”、“市(地级市)直管乡镇”和“市直管村和社区”三类。“省直管县”比如河北省:辛集市、定州市。河南省:济源市(单列的具有正厅级地级市管理权限)、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江西省:共青城市、瑞金市、丰城市、鄱阳县、安福县、南城县(江西省为试点直管县)。山东省: 淄博市: 高青县、沂源县,潍坊市:安丘市、临朐县,济宁市:泗水县、金乡县、鱼台县、汶上县、梁山县、微山县,泰安市: 宁阳县、东平县,日照市: 莒县、五莲县,临沂市: 郯城县、平邑县、沂水县、兰陵县、蒙阴县、临沭县,德州市:夏津县、庆云县、乐陵市、宁津县、临邑县、平原县,聊城市:莘县、冠县、临清市、阳谷县、高唐县,滨州市: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菏泽市:曹县、鄄城县、单县、成武县、巨野县、郓城县、东明县。湖北省直管的天门市、仙桃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海南省直管的县市,新疆自治区直管的县级市(新疆兵团管理的“师市合一”城市),所谓“省管县”体制是指:省市县行政管理关系由目前的“省——市——县”三级体制转变为“省——市、县”二级体制,对县的管理由现在的“省管市——市管县”模式变为由省替代市,实行“省管县”模式,其内容包括人事、财政、计划、项目审批等原由市管理的所有方面。“市直管乡镇和街道”,这里说的市是指地级市,比如我国目前仅存的四个“直筒子地级市”东莞市、中山市、嘉峪关市、儋州市。最后一个“市(县级市)直管村和社区”,目前全国只有浙江省温州市代管的县级龙港市。
这三种模式都是为了简少一个行政层级,但究竟哪一种模式更科学更合理呢?除了专家届的讨论外,广大网友也在激烈争论。优点都是减少了管理层级,扁平化管理精简了财政供养人员,降低了行政管理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益。缺点各不相同,对现有的“市管县”这一行政管理模式,批评者认为其管理效率太低,不利于发挥县一级政府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的主体职能。对“地级市直管乡镇”的缺点,批评者认为直筒子地级市模式实行了几十年,一直没有推广开来,反而越来越少,比如以前的直筒子市三亚市、三沙市都纷纷设立了市辖区,原因就是国家规定了只有设区的市才有地方立法权,而直筒子市不是设区的市,所以在这个方面弊端比较明显。而关于“县级市直管村和社区”,目前只有龙港市在试点,究竟效果如何,目前还不好轻易下结论。
先说市直管镇。这里的“市”指的是地级市,市管镇的代表是东莞模式,包括广东省东莞市、中山市,海南省儋州市,甘肃省嘉峪关市四个不设区的地级市(直筒子市)。由于珠三角地区经济发展迅速,所以市管镇模式被很多人推崇。东莞之所以实行市管镇就是因为取消了“市辖区”一级政府,可以给乡镇政府更大的自主权,而地级政府直管乡镇自身的权力和灵活性也在增大,顺应了改革开放初期的形势。但这个优势并不可持续。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有新的行业出现,旧的行业也会产生新的业务,而城市人口本身也在膨胀。这就导致管理压力在不断增大,需要处理的政务数量和等级都在增加。例如,一个小城市可能不会碰上外资大企业要大规模在市内设厂的问题,但发展到中型城市可能就遇到了,这时候原本的级别可能就无权审批此类事项。往往导致需要请上级政府审批,又出现了审批一个项目需要去几十个部门来回“跑”的问题。
最大的表现就是,东莞不断给镇扩权,本身农业税废除后,乡镇政府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职权和事务已经很小了,基本属于面向农村地区,解决三农问题,负责维稳、教育、卫计一类的政府组织。而珠三角高度城市化,乡镇政府却不得不肩负起发展城市的职责,而很多城市管理审批权乡镇在法律上是不具备的,这形成了“小马拉大车”尴尬局面。这个矛盾就导致东莞不得不给镇扩权。这就导致这些“经济强镇”已经成为实际意义上的市辖区了。但由于东莞直辖的镇太多了,反而降低了效率。很多镇在财政和资源分配上本来就不容易达成一致,对于一个沿海大城市,效率就是生命,几十个乡镇不容易统筹兼顾,严重降低了效率。
所以,市管镇一开始能省掉“区”这一级,但是为了处理政务又不得不把镇变成实际意义上的市辖区。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何不一开始就探索撤销乡镇政府、区直辖社区的改革呢?即便在全国范围内搞市管镇,最终结果也不过是把市辖区的名字换成了“镇”,换汤不换药,但反而被迫增加了大量的政府机构,浪费行政资源。相反,如果把市辖区的规模改小,使其直辖社区,不仅增设的市辖区并不会太多,反而省去了“向镇放权”这个多余步骤。本质上,“放权”不是什么好东西,因为它本身就颠覆了宪法赋予每个行政层级的权限范围,这就是违宪啊。给权不给级别,这表面上是简政放权,说白了就是财政、人事变动没谈拢相互扯皮,导致该升级的地方没法升级,只能依旧维持旧的体系,但给点权安慰一下。这样的改革不要也罢。所以市管镇不切实际。
再说省管县。这个同样不太科学合理。省管县理论支持者在我国不可谓不多,声势不可谓不大。在很多涉及区划的论坛里,省管县都已经被包装成了政治正确。很多低素质用户经常强迫其他用户支持省管县,一旦不同意立马用污言秽语进行攻击。并且臆想、编造谣言,认为“城里人”串通起来企图坑害“县里人”。“县里人”为了不被地级市“吸血”就必须“独立”,让省直管。此类幼稚言论层出不穷。即便是水平很高的省管县派网友所提出的支持省管县的理论也很盲目,存在很多误区。下面梳理一下省管县支持者们的误区。
误区一:省管县简化行政层级,提高行政效率。反驳:看似减少了行政层级,但是却没有考虑人力成本问题。即便计算机可以瞬间计算几十个县的数据,但是省长先生的脑子难以一秒钟详细掌握每个县的情况,即便再先进的技术条件下,只要有人必然就有信息不对称。省长对县的了解必然比不上市长。省直管县,在省尚未了解县域经济的条件下,粗暴干预,必然导致打破地级市原有规划。造成“重复建设”、“今年修路,明年扒路”、“今年盖厂,明年撤销”的问题。纵向的行政层级固然减小,但是横向看,省管理的行政区反而增多了,加大了省的负担,由于县和市的巨大差异,又增加了省政府对全省经济发展规划进行安排的难度。总的来看,省管县不能提高行政效率。反倒是撤销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可以提高效率。
误区二:“市吃县”、“市刮县”情况严重,省直管可以让县良好发展。反驳:市县争利分两种情况。第一,恶性竞争,这一点完全可以通过立法和上级监督来完成,没必要靠修改行政区划解决。第二,利益竞争。这就没必要阻止。市场经济条件下,绝不存在“皆大欢喜”的局面,有挣钱的必然就有赔钱的,企业、资本选择了城市,离开了县而导致的县域经济问题不应当怪市盘剥县。若如此,美国工会指责中国人抢美国人饭碗的言论也合理了?同理,即便是省管县了,省的统一规划不可能让每个县都赚大钱,若省里要开发一个国家级项目必然要让县将资源交上来,例如开发矿藏、油田,必然要照顾国家利益,不可能让县无节制的赚钱、坐地起价,那么到时候公知是不是要批判“省吃县”、“省刮县”、“撤销省,中央直辖县”?
误区三:县离开市,经济会发展更好。反驳:县域经济能否发展好取决于经济规律,而不是从属于哪个政府机构。在现代社会下,县域作为第一产业占很大比重的地方,必然承受剪刀差,靠低价出售劳动力和资源来换取城市的资金、技术和市场,从而才能发展。农村经济体围绕城市经济体,在经济上成为城市的附庸,这是经济规律。城市化就是人口、资金、土地向城市集中,第一产业转化为第二三产业。而不是反之,县域经济体必然要依附于城市,很可能被城市“吞并”,或是发展为“卫星城”。这是经济规律使然,古代中国版的“省管县”格局——郡县制不可能再恢复了,即便是古代,只要经济发展了,特别是商业繁荣后,中原王朝往往会增加一级行政区划,如州、道。一级行政区和县必然分离,中间必然增加新的行政层级。而且,县离开市仅仅是行政离开,经济未离开。县市平级会阻止农民工进城吗?不会,所以县还是在扮演一个劳动力和资源供给者的角色,依然是市的附庸。县离开市不仅难以真正离开,反而影响地级市的统筹规划,破坏地级市的财政系统。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明白,作为一个现代社会,县和市绝不可能相同,二者有着迥异的分工,相互合作才是王道。行政级别应参照经济实力,而不是搞行政粗暴干预经济规律的蠢事。而县级市直管村和社区目前还无法得出试点结果,是否科学合理,还需要等待一些时日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