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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人筹款为素媛案受害者搬家
以残忍方式性侵8岁幼女、最终被判入狱12年的韩国罪犯赵斗顺即将于12月刑满出狱,日前他表示出狱后将回到京畿道安山市的老家,而当年的受害人及家人目前也居住在此,两家相距仅1公里左右。
据韩国MBC电视台13日报道,曾在12年前给“素媛”提供免费心理咨询的韩国预防暴力虐待协会会长申义镇(音)医生当天表示,“素媛”已成为大学生,学习也很努力,但自从赵斗顺表示将回到安山老家后,“素媛”一家感到寝食难安,“素媛”的父亲近期还表示:“想起12年前赵斗顺在法庭一直盯着我看的那种眼神,至今都感到恐惧和愤怒。”申义镇医生表示,很难想象,受害者本人又是何等恐惧。
为了避免“素媛”一家再次近距离接触加害者、进而勾起他们往年伤痛,申义镇医生决定面向社会发起筹款活动,用于帮助“素媛”家人搬迁至远离赵斗顺的地方。韩国爱心人士发起筹款活动,帮助“素媛”一家搬迁至远离赵斗顺的地方。据悉,筹款活动自9月23日开始以来,截至本月12日共筹集1.94亿韩元。
素媛案事件始末
赵斗淳,韩国电影《素媛》中强奸犯的原型,12年前的一个下雨天,当时56岁的他绑架、性侵了一个8岁的小女孩,而安山,正是这桩惨案发生的地方,同时也是受害者的家附近。12年前,小女孩娜英(电影素媛的原型,化名)被发现时,已经饱受折磨,命悬一线。
残忍的性侵导致她的面部被严重咬伤,同时内脏破裂,大小肠流出体外坏死,几乎被全部切除,80%的生殖系统和肛门损坏,终生带着人工肛门和粪袋生活,可能永远失去生育能力……
犯下这样残忍罪行的人,以“酒后精神不稳”为理由,最终只被判处服刑12年。现在,犯人即将再见天日,而小娜英才只有20岁。娜英的父亲曾在给《素媛》小说的推荐词中写道:“12年,对大多数人来说也许没有什么,但对我的孩子来说,却是一段必须让自己强大到足以自保的炼狱时间。”
面对赵斗淳的即将出狱,娜英一家的担忧和不安越来越大。即使事发后他们已经搬离了原来的住所,但如今,赵斗淳的妻子就住在距离他们家只有500米的地方,且妻子一直认定丈夫犯错仅仅是因为喝了酒,神智不清导致的。
如果赵斗淳回来,娜英一家平静的生活又会被无情打破,娜英爸爸无奈地表示:“我们还得继续搬家吗?还是干脆从地球上消失呢?为什么颠沛流离的总是受害者呢?”在这个世界,害人者横行于世,而受害者活得像犯人一样,被流言蜚语指指点点,为可能的报复惴惴不安,这就是现实。
2008年12月11日,警察找到娜英的时候,现场的惨状让身经百战的他们感到无比震惊和悲痛。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痕迹,赵斗淳曾把娜英放置在冰冷的水池中,用自来水冲洗她的身体,刺骨的寒冷和痛苦反复折磨着这个尚且幼小的孩子。在审判过程中,赵斗淳起初坚决否认自己的罪行,信誓旦旦地表示:“我绝对不会做那种不知廉耻,遭天谴的事,我好冤枉啊!”
随后,警方通过缜密侦查,在现场发现了赵斗淳的指纹,以及他鞋子下素媛的血迹,面对这样的铁证,赵斗淳仍然没有放弃挣扎,他表示:“当时我喝了9瓶烧酒,神志不清,什么都不记得了。”
最难以置信的是,法庭采信了赵斗淳的陈述,因为“酒后精神不稳”,对他做出了监禁12年的判决,而当时罪行的量刑上限是15年。这样的刑罚让韩国民众难以接受,特别是有孩子的家庭更是气愤难抑,很多人自发走上街头示威游行,公开要求更改立法,保护孩子。
赵斗顺再次犯罪的几率还是很高
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韩国电影《素媛》讲述了把全国民众都激怒的一个故事。
阴雨天,一个善良乖巧懂事的8岁小女孩儿被一个猥琐大叔(赵斗顺)侵犯,致使小女孩的身体多处骨折,大小肠流出体外坏死,一些私密器官功能成为终身伤害。只能换上人造肛门带着排便袋一起生活。
而当抓到凶手时,由于当时韩国法律的特殊性只能判凶手12年的徒刑。而真凶即将在2020年内刑满释放。为了让韩国民众警惕凶手再犯案,韩国政府就公开了凶手画像。意思就是说:这个人又要放出来了(我赵斗顺又回来了),大家都躲远点。
同时,韩国政府在给凶手赵斗顺做过心里评估后,结果显示他内心很不稳,再次犯罪的几率还是很高。这就让韩国民众更加人神共愤,游行抗议要求延长刑期。但是韩国法律不允许再延长,该放还得放。
所以,如果凶手一旦放出来后,根据凶手赵斗顺曾做过的那些事儿,肯定会有人暗地里教他怎么做人。如果韩国黑道的那些正义大哥出面的,估计凶手赵斗顺也不会活过三天。估计凶手释放出来后,会有人在暗地里再好好教育他的。
素媛案罪犯12月出狱,为防止再犯,将连续7年佩戴可定位的电子脚链
电影中的性侵犯威胁素媛父母,说如果他们报案的话,他顶多只是在监狱里呆上三年五载,可是他一旦出狱了之后,就可以随心所欲的继续犯罪。但是事实真的如此么?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其实自2008年9月1日开始,韩国法务部就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政策,给一些刑满释放的人员带上电子脚镣。因为这样才能够确保他们在短期自由刑内的活动符合规范。
所谓的电子脚镣就相当于是一种无线监视器,到那些曾经有过犯罪前科的犯人们进入一些非常容易发生意外事故的地区,电子脚镣就会发出警报。比如学校就是一个高风险地区。如果那些还处于自由行刑期之内的罪犯靠近学校或者试图进入学校就会被通报,警方也会立即采取行动予以阻止,如今,赵斗淳也即将在12月份被释放,而为了防止赵斗淳出狱后报复,韩国警方觉得让其佩戴7年的可定位的电子脚链。
电子脚镣并不是韩国的独创。1983年的时候,美国的一位地方官和电脑经销商一起合作推出了电子脚镣。《杰西卡法案》中规定,如果成年人性侵12岁以下的幼童的话,那么即使他日后表现良好,获得了提前假释也要终身佩戴电子脚镣。德国甚至还为此制定了一整套的电子脚镣佩戴制度。
我国在管制犯人的时候也曾经使用过电子脚镣。那2004年举例,全国大概有36万人被判处了五年以下的监禁。到了2005年的时候,这个数据已经上升到了39万人。这也就意味着我国有很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服短期刑。但是值得一提的是,我国每年的假释案件并不多。
他们觉得有一些犯人真的是诚心悔过了,但是如果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还坚持给他们佩戴电子脚镣,无非是给他们增加了不必要的心理负担,同时也泄露了罪犯们的隐私。久而久之,也不利于罪犯们重新融入社会。他们有可能会因为这样的原因重新激发报复社会的心理,重蹈覆辙。不过总的来说,电子脚镣的利还是要大于弊。
虽然电子脚镣可以束缚人的脚,却不能束缚人的心。真正怀有恶念的人还是会破坏电子脚镣继续作恶的。曾经在2009年6月16日的时候,中国台湾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有一个性侵假释犯破坏自己佩戴的电子脚镣后脱逃,后来又再次犯罪。所以,真正能够约束人的行为的,是深藏在人们心中的道德准则和善念,而不是脚上的那一块小小的电子脚镣。
父母该如何教会孩子自保?
1)不要单独帮助成年人
不要让你的孩子太善良,尤其是成为那种“圣母”,乐于助人固然是好的品质,但是是有前提的,在自己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去帮助对方是乐于助人,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外去帮助对方可就有些太牵强了。
但凡用理智去想一想,不管成年人发生什么事情,不管处于什么场景下,都不可能向一个孩子求助,父母要告诉孩子,绝对不要单独去帮助成年人,多半都是坏人。
2)必要时要报警
在感觉不对劲的时候,或者是对方非要孩子帮助他的话,孩子是可以选择报警的,这个时候有必要去请求警察叔叔的帮助。父母从小就要给孩子传递“有事情找警察叔叔帮忙”的理念,只有这样在发生意外时才不会什么都做不了。
3)让孩子看起来“不好惹”
多半受害者都是女性,孩子,因为他们看起来都很“好惹”。一位女性走在路上,忽然被迎面而来的男性扇巴掌,事后对方却称自己心里有怨气,看女生比较柔弱,所以便动手了,看到这个原因,真的是令人气愤又无语。
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孩子和女性都受过这样的无妄之灾,既然不能让这些坏人都消失,那就只能让孩子看起来不好惹一些。母可以教会孩子一些防身术,并且让孩子勇敢,不要过于内向,这样即使没有不好惹,但最起码朋友会多,落单的几率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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