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残留的血印
大河网8月11日报道 昨日,郑州市一位晨练老人在人行道上捡到一新生婴儿,老人脱下自己的T恤衫裹着,把带血的男婴送到了市场街巡防室。巡防队员跑到捡婴儿的地方,看到一摊血迹,沿着血脚印在500米外一居民楼里,找到了婴儿的母亲,闻讯赶到的派出所民警了解到,产妇14岁。
●晨练老人路边捡到新生男婴
昨日凌晨5时10分,郑州市桐柏路与市场街交叉口南20米路西,人行道上还有一摊血迹。建设路办事处巡防队员藏运通、肖枝栋气喘吁吁跑到这儿查看情况。
10分钟前,一位晨练老人走到这儿,发现地上有一个浑身是血的婴儿。老人赶紧脱下T恤衫,裹着婴儿,抱到了市场街巡防室。老人说,他远远看到有个女孩蹲在路边,看到有人来,女孩慌张地走了。他走到跟前,才发现地上有个新生婴儿。老人将婴儿放到巡防室就离开了,没留下姓名。
婴儿是个男孩,脐带还没处理,巡防队员拨打了急救电话,郑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将婴儿接走。
●沿着血脚印找到14岁产妇
郑州市建设路派出所民警接警后也赶到发现婴儿的位置,地上还有一摊血迹,一溜血脚印向南延伸。
沿着血脚印,民警找到了附近一个家属院,在一栋楼的地下室,还看到了血和胎盘。这儿距离发现婴儿的位置已经有500米远。血迹延伸到该楼的5楼一住户门前。
20多分钟后,一老太太提着水桶出来开始刷地上的血迹。随后,120将躺在床上的产妇接走。
从警方等处记者获知,产妇今年14岁,初二学生。因为亲人在离家不远的单位上夜班,女孩本来是一个人在家,可能突然临产,出门去找亲人求救,结果把孩子生在了路边,事后又疼又怕,独自回家了。至于怎么弄断了脐带,没能了解到。女孩的亲人都很生气,认为这是件丑事,不愿意承认。但经过民警做思想工作,最终同意抚养新生婴儿。
●男方应承担责任
省人民医院产科医护人员介绍,路边产子,没有任何保护措施,这种情况如不及时就诊可能出现大出血等危险症状,伤口也容易感染导致妇科炎症;若女孩体内有胎盘残留,就可能演变成宫腔异物,导致不孕甚至更严重的后果。
未成年怀孕生子,省人民医院妇产科人员表示基本没见过。记者又联系郑大二附院等医院,医护人员也表示极少遇到。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张少春律师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和未满14周岁以下的女孩发生关系,不管其是否愿意,男方都涉嫌強奸罪,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应当承担医疗费、抚养费、女孩的精神损失费等相关费用。
如果男方也是18周岁以下,法律在量刑上会考虑从轻处罚,但仍然属于涉嫌強奸罪。相应的医疗费、抚养费等由其法定责任人承担。
如果女孩已满14周岁,并且和其同龄人确立恋爱关系,谈朋友造成怀孕生子的,是否涉嫌強奸罪,则由司法机关具体认定。 (本文来源:大河网 作者:王东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