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加区分就杀害所有的狗,“建议追究民事甚至刑事责任”;建议“在刑法中增设虐待动物罪、传播虐待动物影像罪和遗弃动物罪”;“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提出了一系列“超前”的规定。 这部专家版的“动物保护法”一经公布就引来社会关注,与此同时,质疑声也连绵不断。(9月21日 法制日报)
人皆有悲悯之心,出于善意的动物保护法本不该面临质疑,但是专家版的“动物保护法”还是受到舆论的苛责。细究这些批评的观点,其核心的意思其实并不是动物不需要保护,而是还有更“弱者”的群体需要爱护,所以此刻大张旗鼓地提倡保护动物实在没有必要。一个网友的意见大致可以概括所有质疑的声音——“先解决好老百姓的温饱,再来谈保护动物好不好”?
这种批评确实让人一时语塞,老百姓的温饱和保护动物孰轻孰重?这很难回答。但是细想,这个“弱者优先”的问题其实是个大陷阱。因为并没有人说保护动物就不解决老百姓的温饱,一个专家提出“动物保护法”,并不影响其他更多专家提出更多改善国计民生的法律法规。即使这个“动物保护法”真的出台了,也不至于全国人民都忙着去保护动物,没有人顾得上鳏寡孤独者的饮食起居。而保护动物和解决有网友提到的小区猫狗为患、疯狗咬人等问题,也并不冲突。正如保护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打击犯罪分子并不冲突一样。
把保护动物和保护弱势群体简单对立起来,是一种绝对的“弱者优先”逻辑。这种逻辑在桑兰的保姆门中曾经也出现过,很多参与讨论的人脱离了具体是非对错的讨论,而是简单站在自己认为的“弱者”一方,对另一方大加鞭挞。这种言论固然看起来正义、无可指责,但是对解决问题却毫无裨益。桑兰和保姆到底谁强谁弱?弱势群体和动辄被虐杀的动物谁强谁弱?如果保护非得只能从最弱的开始,那么谁才是最弱的、最需要先保护的呢?
我们应该呼吁对弱势群体更多关爱,但是不需要从反对保护动物开始。人和动物间没有“弱者”地位之争,正如桑兰和保姆之间没有“弱者”地位之争一样。每一个人或者动物都该受到保护,如果每个都在争着第一个被保护,那么每一个都可能最终得不到保护。 (敬一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