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请问您是在公平、公正的看待这对母女吗?
明星嫁入豪门,羡煞多少人,但细细历数,能够在豪门中做一对神仙眷侣、白头偕老的幸运女星却寥寥可数。豪门历来是上演各色是非悲情和豪门恩怨的经典场所,很显然,贾静雯争女案更是一例典型个案。相比之下,该案背后的俗套滥招令人发指,堪称影视悲情角本。
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相比张柏芝,贾静雯同样进入娱乐圈赚钱养家,父亲早逝后瞻养母亲,可惜贾静雯遇到的不是谢霆锋,而是孙志浩;相比李湘,贾静雯遇的同样是假钻石王老五,因此,贾静雯身上不乏“张柏芝+李湘”这一双重特质,而在梧桐妹一案中,最无耻的当数孙志浩,最受伤的当数贾静,最无辜的自然是梧桐妹!
豪门恩怨上演无情戏码,其实贾静雯前夫孙志浩祭出的“招术”并不复杂,无外乎:花天酒地,70后“富二代”处处留情风流不断;经济专制,“拿了我的还回来吃了我的吐出来”;阴险夺女,暗耍手段迫使母女二人骨肉分离这三大招术。不过,这三大恶俗招术委实不容小觑,孙志浩正是凭借这“三大滥招”将贾静雯打入婚姻的地狱。
在贾静雯与孙志浩婚变之时,孙志浩竟然从贾静雯手中强夺过女儿梧桐妹,并将其带走藏匿达一年之久,对于贾静雯而言,亲生女儿四个月杳无音讯无疑等同于生离死别,而对于年仅5岁的梧桐妹而言,“没妈的孩子是根草”,在被迫与母亲分离的同时还要被灌输“你妈妈只爱工作不要你,你妈妈是骗子”的观念,这出闹剧对于尚且难辨是非的梧桐妹而言无疑更是最大的伤害。
那么事实真相到底如何呢?为了能够把女儿留在身边,贾静雯不惜变卖房产,只身远赴美国长达八个月,甚至在美国的小旅馆中度过了一个寂寞孤独的春节。只不过这场旷日持久的监护权争夺战难以平息,贾静雯虽在美国法院赢得了女儿的监护权,但回台后地方法院家事法庭于2010年8月31日裁定后将梧桐妹的监护权判由贾静雯、孙志浩双方共同监护,其中因孙志浩能提供“比台湾更好的美国教育计划”而成为梧桐妹的主要监护人。这一系列蹊跷的变化与牵强的判决理由不得不令人犯疑。
此前吴敦质疑孙志浩是否买通法官,更令人生疑的是,该案刚刚判决,而后法官就在9月3日悄然退休。而在该官司开庭之前,贾静雯也意外地接到前夫孙志浩的电话,孙在在电话中对贾静雯说,这可能是你最后一次带小孩出国了,你要好好珍惜这次机会。这也验证了该法官被孙志浩买通之事绝非子虚乌有。
这正因之,贾静雯伤心之余才在微博上痛言,“我只想问问法官大人,为什么只听到天使(指梧桐妹)喜欢美国而忘记那天您来家里天使追着您跑到大门口说‘我要跟妈妈住我要跟妈妈住’!”“先抢先得”、“强迫洗脑”、“无使梧桐妹的真心意愿”、“美国教育更好”,诸如此类种种迫使亲生骨肉分离的作态真可谓是最俗套最无情的滥招式。
在女星这个外在标签后,在争女一案中,贾静雯只是一个孩子的妈妈,一个无力抗争的弱女子,也在俗套滥招的豪门恩怨中全然沦为“被侮辱的和被损害的”的受害者,尤为令人同情,相比之下,身为一介男人,从争财产到争女,孙志浩的所作所为的确有失真男人之风范。
两虎相争,必有一伤,姑且以贾静雯和孙志浩的个人恩怨和纷争不论,仅就争女一案来看,在必须尊重事实求证和取证的基础上,法律更应该以人为本,更应该以梧桐妹的个人意愿和健康成长为评判标准。毕竟,法律可以容许大人胡闹,但小孩子确是无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