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土地私有的确认
封建土地私有制是地主阶级统治的经济基础。
秦统一六国后,于公元前216年(秦始皇三十一年)“令黔首自实田”,即令土地私有者向政府呈报占有土地的数额,政府根据数额征收田租。
这意味着私有土地受到封建政权的保护,意味着封建土地所有制在全国正式得到确认。这在当时是有积极作用的。
no.2 统一文字
统一文字、度量衡及货币 在统一六国之前,诸侯国各自为政,文字、度量衡、货币等均有不同,秦始皇在全国统一之后采取了许多统一的措施
。
在秦统一之前,文字的形体非常紊乱,同一个字所采用的声符、形符都有很大的差异。这给政令的推行和文化的交流造成了严重障碍。因此,
秦始皇命令丞相李斯、中车府令赵高、太史令胡毋敬等对文字进行整理,制定出小篆,作为标准文字,通用于公文法令。
后来程邈又根据当时民间流行的字体,整理出更为简便的新书体──隶书,作为通用文字在全国范围推广。湖北云梦出土的秦简,证明秦朝的
官方文书已经使用隶书。先秦古字经过这次整理后,字体结构得到简化和定形,这对推行法令、传播文化起了重要的作用。
no.3 统一货币
战国时期不仅各国自铸货币,而且在一个诸侯国内的各个地区也都自铸货币,其形状、大小、轻重各不相同,特别是价值不等,换算困难。
秦灭六国后,实行统一货币措施:货币分二等,以黄金为上币,以镒为单位;圆形方孔的铜钱为下币,以半两为单位。
这就克服了过去货币不统一的混乱状态,便利了各地商品交换和经济交流。
no.4 统一度量衡
战国时期,度量衡制度相当混乱。秦统一后,把商鞅变法时制定的度量衡制度推行到全国,并专门颁发了统一度量衡的诏书,把它铭刻在官定
的度量衡器上,发到全国,作为标准器具。
现存咸阳出土的“大良造商鞅量”底面,即补刻有秦始皇二十六年统一度量衡的诏书。同时,还继续执行度量衡定期检查制度,每年二月对全
国度量衡器进行鉴定,以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和统一。
秦朝统一度量衡的目的在于保证政府的赋税收入,但它对消除各地割据势力的影响,以及促进经济发展、文化交流也起了重要作用。
no.5 修筑驰道
秦统一后,立即下令拆毁以往各国修筑的关塞、堡垒等障碍物。为了加强对全国的控制,于公元前220年(秦始皇二十七年)修建了以首都咸阳
为中心的驰道。主要干线有两条:一条向东直通燕齐,一条向南直达吴楚。
这些驰道宽五十步,道旁每隔三丈栽青松一株。公元前212年(秦始皇三十五年)秦始皇命令蒙恬修了一条由咸阳向北延伸的直道,经云阳、上
郡直达九原,全长1800余里,这条“直道”的遗迹现在尚可辨识。
另外,还在今云贵地区修“五尺道”。又在今湖南、江西、广东、广西之间修筑了攀越五岭的“新道”。这样,一个以咸阳为中心的四通八达
的交通网,把全国各地联系在一起了。同时,规定车轨的统一宽度为六尺,保证车辆畅通无阻。
no.6 确立郡县制
公元前221年,当秦统一的事业刚完成时,就在建立什么样的國家体制的问题上发生了一场争论。
以宰相王绾为首的一部分官吏,主张实行郡国并行制。廷尉李斯坚决反对,他认为春秋战国时期诸侯纷争,完全是西周分封诸侯所造成的。只
有废除分封制,才可免除祸乱。
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意见,在全国确立了郡县制。
no.7 中央集权制度
战国时,各国最高统治者都尊号为王。秦王政统一六国后,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王的称号已不能显示他至高无上的权势和地位,因
此更改名号,把古代传说中最尊贵的三皇五帝的称号合二为一,号称皇帝。
自此,皇帝便成为封建國家最高统治者的称号。此外,还规定皇帝自称“朕”,“命”称“制”,“令”称“诏”,印称“玺”,并废除子议
父、臣议君的“谥法”等。规定皇帝按照世代排列,第一代称始皇帝,后世以二世、三世计,“传之无穷”。
以上这些规定,都表明皇帝在封建國家中享有最高的权力和地位。
no.8 地方行政机构
在地方行政机构上,秦始皇废除了古代的封国建藩制度,将战国后期已实行的郡县制推行到全国,把全国分为三十六郡,秦末增至四十余郡,
京畿内不设郡,设内史管辖,以别于其他诸郡。
郡设郡守,为一郡的最高长官,直接受中央政府管辖。郡守之下,设郡尉,辅佐郡守掌管全郡军事;又设监御史,负责监察。各郡每年必须定
期向中央报告本地的租税收入、户口统计和治安情况。一郡之内辖若干县,万户以上的县设县令,不足万户的设县长,统治全县人民。县令、
县长之下设县尉,管全县军事,设县丞,助理县令、县长,并负责司法裁判。一县之内分为若干乡,乡设三老,掌教化;啬夫,负责征收租税
和征发徭役;游徼负责地方治安。乡之下有亭、里等,构成了一套严密的地方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