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迪生的发明(电灯不是爱迪生发明的)
电灯的发明史,最早要追溯到1801年。这一年,英国的一位名叫汉弗里·戴维的化学家在实验室中用铂丝通电发光,当然这不是电灯泡。几年后,他发明了电灯最早的雏形-“电烛”,利用的是两根通电碳棒之间发生的电弧来照明。
1854年,在美国,一个名叫亨利·戈培尔的钟表匠,将一根碳化的竹丝放在真空玻璃瓶中,通电发光长达400个小时,世界上第一个电灯泡由此诞生。不过,亨利·戈培尔却没有及时申请专利。
另一位英国电技工程师约瑟夫·斯旺经过近30年的研究,于1878年12月制成了以碳丝通电发光的真空灯泡,并申请了专利。当年有关斯旺的电灯泡的报道给了爱迪生很大的启发。
1879年10月,爱迪生制成了以碳化纤维作为灯丝的白炽灯泡,称之为“碳化棉丝白炽灯”。为了争夺电灯的发明权,斯旺在英国将爱迪生告上了法院,但后来他们在法庭外和解,并在英国创办了一家联合公司。最后,斯旺还将他的所有权益和专利都卖给了爱迪生。
由于亨利·戈培尔早在1854年就发明出了碳丝白炽灯,因此美国专利局认为爱迪生的发明无效。最后,爱迪生从亨利·戈培尔的遗孀那里将专利买下,才获得了碳丝白炽灯的专利权。
爱迪生和他的团队将电灯推广到了成千上万的普通百姓家中,极大地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由此爱迪生成为了被公认的电灯发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