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甲网络(马甲指的是什么意思)
转自:998法治大讲堂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飞速发展,网络传销也在不断变换着花样,诱惑着众人参与非法传销。今天,我们就将揭开网络传销的面纱,教大家识别网络传销不断变换的“马甲”外衣。
“ABC”系境外平台,该平台公司对外宣称在某国开发了名为“天空之城”的房地产项目,为建造该项目,向广大群众集资,通过网络注册发展会员。
2017年初,杜盛将“ABC”平台引入邛崃,并发展了老徐等人加入平台。2017年底,杜盛为进一步拓展市场发展会员,邀约众人先后赴深圳、新加坡等地进行“考察”学习ABC平台业务。
“ABC”平台实行会员制,入会需要推荐人,会员注册账号后需缴纳7000元、21000元、70000元不等的投资款,投资款按7:1的比例换算为网站虚拟“ABC币”,虚拟币可按1:1的比例用于兑换其平台自定义的电子股或按1:6的比例提现,电子股的价格会按时间推移上涨,上涨区间为0.5元至1元,只涨不跌,当价格上涨至1元后,平台将会员持有的电子股进行拆分,1股拆分为2股,股价从1元回落至0.5元,之后又进行重复的上涨、拆分。
会员在电子股拆分后,可以将电子股兑换成虚拟币,虚拟币可用于挂售或按1:6的比例进行提现,挂售的虚拟币则可用于会员注册新账号。平台对虚拟币注册新账号注册和提现有非常严格的要求,提现的限制为每月只能提现1000个虚拟币,并收取3-5%的手续费。
会员的投资款通过银行转款或现金的方式交给自己的推荐人或更高层的会员,提现则由平台的高层人员将钱转入会员提供的银行账户内。平台的收益模式分为静态模式和动态模式,静态模式即上述通过网站自定义的电子股上涨后进行拆分、提现以实现增值;动态模式则为直接或间接推荐他人参与投资后享有的网站虚拟币奖励,包括直推奖、对碰奖、管理奖等。
为获取更大的非法利益,2017年11月至2018年8月期间,杜盛、老徐等人在邛崃、大邑等地通过召开培训会,开设工作室、组织会员游玩、聚餐及面对面邀约等方式发展会员加入平台。截止2018年8月,杜盛、老徐等人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335人,他们使用的银行账户收取部分传销参与人转入资金共计17547999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盛、老徐等六人分别相互伙同,以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杜盛、老徐等六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七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解读嘉宾
邛崃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赵霞
揭开abc的面纱来自998法治大讲堂00:0004:40
#Q1 我国现行法律对于传销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Q2 互联网飞速发展,传销活动有哪些新变化?
之前的传统传销模式是入会交纳高额入会费; 拉人头发奖励,发展下线越多,获利越多;没有实质投资项目且有高额返利。现在新型的网络传销是鼓吹无需工作,躺着赚钱,年入百万; 投资原始股、推荐奖、高消费返利、免费等概念忽悠;网上缴费入会,依托网络发展新下线拿提成。传销组织甚至不限制你的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现在的传销的活动已经转战互联网,“ABC”的传销模式就是新形式的网络传销,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是一个娘胎里双胞胎。传统传销为非法,受到工商部门的密切关注和严厉打击。网络传销使用了“金融创新”的旗号,以“资本运作”“消费投资”“网络理财”“众筹”“慈善互助”等隐秘的不公开的手段,它的得利方式同样是交纳会费(或说是享受产品),然后再拉人进入作为自己的下线,如此炮制,这种方式与传统传销没有本质的区别。
#Q3 如何识别网络传销活动频繁更换的“马甲”?
“马甲”虽然更换,但是换汤不换药。“ABC”平台存在传销活动几个明显的特点:
一是“幌子”合法的外衣。 “ABC”平台公司对外宣称在某国开发了名为“天空之城”的房地产项目为“幌子”。
二是“洗脑”天衣无缝的宣传。组织者通过召开培训会,开设工作室组织讲座、介绍项目前景、成功案例、操作流程,为参加者答疑解惑。组织会员游玩、聚餐及面对面邀约等方式发展会员加入该平台,还组织潜在的参加者和部分高级会员去实地考察,并让这些高级会员现身说法,将“真相”传达给潜在的参加者,以打消他们最后的顾虑。
三是“诱惑”大幅度利益。为了吸引更多的下线,“ABC”平台设置包括直推奖、对碰奖、管理奖等。按照会员级别、管理级别给予会员不同比例的奖金。传销活动的特点依然在,平时给自己涨个心眼,就能进行迅速识别非法传销。
#Q4 普通群众该如何辨别正规投资与非法传销?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手中的钱越来越多。我们常见的增加财富的方式有:加班多挣工资、入股公司企业、购买理财产品、投入股市或者期货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等,这些行为有一个本质的相同,就是你所投入的钱,最终会流向生产领域,从而进一步创造价值,例如你购买了某理财产品,金融机构进过评估分析之后,将你的资金投入到具体的生产经营项目,产生了收益,从而支付你每年的利息。
认定某种行为是否为传销,不是看它是否有产品、营业执照,甚至有些取得了直销牌照的公司也有可能从事传销活动。我们关键要看其核心——奖金分配制度和运作模式。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也就是说,我国法律规定传销的特征有三个:拉人头、收取或变相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只要符合其中一样,就可以认定为传销。其实,只要懂一点金融知识的人都会指出,违背经济学原理的“庞氏骗局”根本不可能赚钱。不过是“让子弹飞一会儿”,看看谁是击鼓传花的最后一位。
#Q5 普通群众应如何预防网络传销犯罪活动?
一、了解网络传销惯用词:看到“资本动作”“消费返利”“爱心互助”“原始股”“虚拟币”“动态收益”“静态收益”“推荐奖”“对碰奖”等传销惯用词,要有所警觉。
二、判断高额收益来源是否合理:看到有公司打着一夜暴富、躺着赚钱的口号,要留意所谓高额回报是不是符合正常经营规律和商业逻辑。
三、高度警惕收入会费、拉下线行为,传销实质就是上线瓜分下线投入资金的圈钱游戏,要想获得传销资格就要缴纳入会费,想获取收益就要拉人头。
当朋友说有好的赚钱项目时,要想想这个人平时是做什么职业的,先了解是否有传销性质,若有要严词拒绝。危险,骗局,邪恶之人,永远存在,多留点心眼,多想一点应急措施,总是没错的。
千万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劳动创造财富,动动嘴,拉拢几个人交钱,然后就能大把赚钱的事大多是骗人钱财的,没有任何一种商业模式可以支撑商家长期一本万利的,所谓的“高额返现”违反了基本的经济常识。
误入传销窝点,为防止被洗脑,要始终铭记先交钱发展下线再赚钱的模式都是骗人的,并找准时机报警反映情况。在此提醒大家,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要以人身安全为第一位。
传销概念层出不穷,手段纷繁复杂,我们唯有擦亮眼睛,认清本质,任何以发展人头或者会员投资作为返利依据的,切勿相信,防止成为击鼓传花的最后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