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1527年十月廿六-1602年三月十六),明朝晋江(今福建泉州)人。回族,六世祖母系为波斯女子,初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名贽,字宏甫,号卓吾,又号温陵居士,是明朝颇有影响力的儒学大师,思想家、史学家和文学家。
李贽于嘉靖六年(1527年)农历十月廿六出生于福建泉州市南门外。六世祖林驽是泉州巨商,从事远洋贸易,乘船往来于泉州与忽鲁模斯(今伊朗的阿巴斯港)之间,并娶当地女子为妻,为此改信了伊斯兰教。他的父亲李钟秀以教书为业,李贽七岁时便随父亲读书、学习礼仪。嘉靖三十年中举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授河南共城教谕。三十九年,擢南京国子监博士,数月后,父白斋公病故于泉州,回乡守制。时值倭寇攻城,他带领弟侄辈日夜登城击柝巡守,与全城父老兵民同仇敌忾。嘉靖四十二年任北京国子监博士。
万历五年(1577年),出任云南姚安知府,三年后弃官。万历九年,春,应湖北黄安(今红安)耿定理之邀,携妻子女儿到耿家乡黄安天台书院讲学论道,住耿定理家中充当门客而兼教师,但和耿定理做大官的的哥哥耿定向意见冲突。定理死后,迁居麻城,住维摩庵,过着半僧半俗的“流寓”生活。后迁至麻城龙潭湖芝佛院,读书著述近二十年。万历十六年(1588年),剃发为僧,虽身入空门,却不受戒、不参加僧众的唪经祈祷。他喜爱清洁成癖,衣服一尘不染,经常扫地,以至“数人缚帚不给”。万历十八年(1590年)其《藏书》在麻城刻印出版。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至二十八年(1600年),到山西、通州、济宁、南京游历。在济宁、南京曾两次与利玛窦见面,讨论教义。二十八年回到麻城。同年冬天,湖广佥事冯应京以“维护风化”为名,指使歹徒烧毁龙湖芝佛院,又毁坏他预为藏骨的墓塔。李贽被迫避寓麻城东北商城县黄檗山中。二十九年,罢官御史马经纶闻讯将李贽接到通州,住莲花寺。
万历三十年(1602年),都察院左都御史温纯及都察院礼科给事中张问达,上疏奏劾李贽,明神宗见疏即下诏,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之罪,逮捕李贽下狱,著作被通令烧毁。入狱后,李贽听说朝廷要押解他回原籍福建,感慨道:“我年七十有六,死耳,何以归为?”又说:“衰病老朽,死得甚奇,真得死所矣。如何不死?”
三月十五,呼侍者剃发,夺其剃刀割喉,气不绝者两日,三月十六日(公历5月7日)子时气绝,享年76岁。东厂锦衣卫写给皇帝的报告,称李贽“不食而死”。
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李贽的学生汪可受,以及梅掌科、苏侍御捐资为李树碑。
李贽生有4子3女,除大女儿外,其他都不幸夭殇。
1602年5月7日李贽逝世,明朝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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