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可能涉及到每一个人,因此需要了解涉及到个人征信的一些内容。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总结了几点。
一、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
第十六条规定: 征信机构采集的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不良信用信息到期的,征信机构应当删除,作为样本数据的,应当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移入非生产数据库保存,确保个人信用信息不被直接或间接识别。
这是很多产生不良信息的人关注的,需要注意的是,还清欠款后五年内保持良好记录,如果还清欠款后又发生新的不良信息,则要重新计算。
二、上传不良记录的时间要求。
第二十一条: 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的信用信息,征信机构未采集信息主体的信息的,应当明确告知,已采集信息主体的信息的,应当向信息主体提供采集的信息内容。
个人征信报告一般是每月月初更新一次。由各商业银行一个月内将个人信用信息自动采集一次,通过系统向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报送,不良的信用记录也会同步更新到个人征信记录中。
在逾期记录还没报送之前主动还清逾期本息,主动找借款机构说明缘由,有机会消除逾期记录。三、查询或打印信用记录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征信机构应当严格限定查询、获取信用信息的工作人员的权限和范围。
征信机构应当建立工作人员查询、获取信用信息的操作记录,明确记载工作人员查询、获取信用信息的时间、方式、内容及用途。
商业银行在审核个人贷款、信用卡申请时,在取得个人书面授权同意后,可以直接通过 征信系统查询 系统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打印信用报告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办理。
个人查询不影响信用,但也不要频繁操作。机构查询是审查个人贷款申请、信用卡申请
产生的查询记录。如果查询过多,可能会影响个人信用。因为在征信记录上会显示查询记录和放款记录。贷款银行过多或查询不放款都会影响到再融资。虽然每家银行对征信查询次数的要求不一样,但是一个月内最好别超过三次。
四、如何避免或消除不良记录。
正常情况下,任何人都是消除不了征信记录的,在央行的数据库中不可能直接消除某人的不良记录。通常做法是:
1、发现逾期及时说明缘由。在逾期记录还没报送之前主动还清逾期本息,主动找借款机构说明缘由,有机会消除逾期记录。
2、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保持良好记录。不良信用信息到期后,征信机构应当删除或者自动覆盖。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要重视贷款或信用卡透支的还款日期,及时还款,如果出现逾期及时与经办行联系,想办法在数据上报前还清贷款、说明原因,争取数据不上传。另外,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也是一种财富,不可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