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需要党支部及时编入;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注:预备党员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0.入党宣誓
①由基层党委、总支或党支部组织进行入党宣誓;
②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奏(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预备党员宣誓;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发言;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提出要求。
③要在正式场合举行;严肃认真;庄重简朴;严密紧凑。
④必须在预备期内进行,而且要在上级党委批准接收其为预备党员后及时进行,不能在转为正式党员后进行。
21.继续教育考察
①预备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组织要听本人汇报、个别谈心、开展集中培训,并给其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
②预备期为1年。
22.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期满前一周,因特殊情况,预备期满后一个月之内,由预备党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3.支部大会讨论
①党支部在收到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一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期转正问题,遇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3个月。
②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
③参照接收预备党员程序。(支部党员大会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④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继续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1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不超过1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⑤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只能延长一次,如经过延长期的教育和考察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4.上级党委审批
①上级党委收到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时,要在3个月内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
②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支部书记应同本人谈话,并将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③审批意见要及时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写清楚党龄的起算时间,同时通知党支部。
④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25.材料归档
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材料。
②有人事档案的,存人事档案;没有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组织部门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