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罗女士离异后找了一位男友。在对方承诺结婚后,罗女士赠与男友一套房产,并在公证处公证。让她没想到的是,男友并非真正想结婚,还用假结婚证敷衍她。罗女士打算放弃这段恋情并要回赠与房产,却遭到对方拒绝。日前,罗女士拨打本报维权热线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公益律师家德给予了解答。
我曾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两年前,离异后的我通过婚姻中介认识了比我小3岁的鞠某。可能因为双方都是离异人士,我们很谈得来,相识一个月便确定了恋爱关系。
此后我们的感情一直很稳定。去年年底,我们有了结婚的打算。有一天,我们见面时鞠某的情绪非常低落。在我的追问下,他说朋友介绍了一个不错的生意,急需20万元启动资金。可他一时无法筹到这笔钱。
他曾打算我们结婚后,再用我的房产证抵押贷款,而他暂时无法回老家取户口簿,结婚的事只能先放一放。他希望我将房子赠与给他,这样便可以用房子贷款,抓住这个赚钱的好机会。
我建议不用赠与房子,我直接用房子贷款,然后把钱借给他。他说这样做对我不好,如果他拿钱跑了,我连人都找不到。何况我们马上就结婚了,婚后房子不管在谁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他还同意签订一个赠与协议,约定赠与房产后,我们在今年内完婚。
我当时认为他很为我着想,便与他签订了赠与协议,并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赠与房产后,他并未马上贷款,而是以做生意时机不成熟为由一直拖着。在我的催促下,他同意尽快办理结婚手续。他称在民政部门有熟人,双方不用到场,也不需要户口簿就能领到结婚证。
今年3月,他拿回来两张结婚证。我发现这两张结婚证上没有钢印,很可能是假的。他辩称朋友忘了盖章,再拿回去更换。一个多月后,他又拿回来两张结婚证,这次虽然有钢印,但没有领证日期。
我觉得他在骗我,和他大吵一架。他顺口说出“我根本没想过和你和结婚,只想把你的房子弄到手”。
我终于看清了他的面目。回头想想,我才发现自己当时真的很天真。他不让我用房子贷款,是因为贷款数额比房子的实际价值差不少,他早就计划着霸占我的房子。
我提出收回赠与的房子,他却像无赖一样,说赠与行为已经过公证,房子早就是他的了,我没有权利要回。
当时签订的赠与协议上,约定赠与后我们马上结婚。现在结婚成了一句空话,他并没有按照协议执行,我认为协议因此不能生效,我有收回房子的权利。
我本来想马上起诉,可担心他知道后又改口同意结婚,这样他就履行了协议。没有他的违约行为,我可能也无法要回房子。我已经看清了他的面目,不可能再与他结婚。
我想知道目前情况下,我能要回房子吗?有没有不和他结婚也能要回房子的做法?(文中人物使用化名)
可以假结婚证为证据收回赠与
——— 家德律师为罗女士说法
罗女士,你好。
我国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扶贫、救灾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你们之间的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一般来说是不能撤销的。
我国合同法第195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具体分析你出现的问题,正像你男朋友所说,他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和你结婚,只是想得到你的房子,通过许诺结婚,骗取了你的信任。你和他签订了赠与合同。
纵观整个事件,赠与合同的签订,是你男朋友通过欺诈完成的。他的目的就是得到你的房子,而不是为了贷款或者和你结婚。贷款或结婚并不是他的真实意思。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否则合同无效。证据就是他自己去领结婚证,而且是假的。我们知道结婚必须两个人一起去。你可以以“赠与合同是在他的欺诈下签订的”为由,要求法庭宣告无效。
以后要注意,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一旦权利转移,就不再属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