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这个话千真万确。
前些日子,为了给某报写点评,我说了个话,写了一篇小文章,题目是“女人不叫床,后果很严重”。自己觉得说得还算透彻,为叫床这件事正了名,鼓了劲,说出了道道。我为此得意了好几天。谁知道刚高兴没几天,新浪女性频道编辑给个出个难题,愣是找了一个“叫床骚扰”的案例(楼上女住户深夜狂欢叫床同床男人经常换),要我给出处理意见。谁让我鼓吹叫床呢,你看看,这下叫得好吧?!这下真把我给难住了。怎么办?躲,不是个办法。这个事咱们还得正视。在此,针对这个个案,我说一下个人意见。
其一,邻居的叫床,绝大多数还是好的。这个我有经验。在北京呆了二十年整,搬家搬过无数次,听邻居叫床绝非一次两次。出差住旅馆,更是听过临时邻居的声音。从我的经验看,听邻居叫床,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一件美妙的事。何以故?因为人都需要了解他人的隐私。为什么需要了解他人的隐私?其生物学意义,在于借鉴和模仿,以取得经验,以处理自己的相应问题、同类困惑。另外,人们需要了解真相,了解这个世界,自己和他人,真实的存在状态。我们需要知道阳的一面,我们还对阴的一面充满兴趣。所以,在听完邻居叫床以后,第二天见到女邻居的时候,感觉她比以前有意思,感觉到很亲切,因为你了解了她的另外一面。
叫床听得多了,你会变得宽容。有些时候,显见得隔墙那哥们,身体好健壮,真是好功夫,不禁很为他高兴,也替那女人感到幸福。再听得多一些,自己觉得很安慰:比自己亲自去做省心省力多了。仿佛全天下的男人,都是我的化身。有他们在那里忙活,我就可以解脱出来,可以一心向佛了。否则的话,那么多寂寞的女人,谁来安慰她们?——也即是说,听叫床的经验如果足够丰富的话,是会逐渐脱敏的。这和年轻时候听,完全不是一个境界。年轻时候,哪怕睡得很死,隔壁的叫床声非常之压抑、非常之轻微,也必能把你从睡梦中唤醒过来。而后心痒难搔,竖起耳朵捕捉每一个声音,充满期待,甚至蹑手蹑脚,贴墙去听。隔墙有耳,指的就是这个意思吧。最终是欲火焚身,非自慰不能泄火。
说说我的几次听叫床经历。一次是在平房,每天很规律,晚上十点以后。那时我有夫人,便叫来一起听。有夫人一起,隔壁声音再响也是不怕的。一次是在楼房,每天早上七点整,准时叫起来,那时我有女人,权当闹钟了。不但房里听得见,在客厅里听得也很响。听得是心潮澎湃,激情燃烧。一直想见见隔壁女人长什么样,可惜不住一个楼道,始终也没有见。这样叫了大约一个月,突然再也没有声音。这和前面说的不同,前面那家,因为住平房,大家都见过,神秘感少些。还有一次住宾馆,在深圳开会。那个叫床叫得凶。而且不是一个房间里有叫床声。我隔壁那间,不时有女人大声哭。惹得服务员来敲门,问是什么事?男的回答说没事。完后过一会,又是一阵大哭。弄得我颇费猜测。估计是情人关系?哭是高潮反应?可能是如此。我怀疑,这两人应是多年恋情,长期郁积,难得在一起,所以女人一到高潮,旋即意解心开,故而大哭。有一句话,“性爱是很慈悲的”,用在此处,堪称的评。而对门也是叫床,叫床就叫床,好像门没关一样,声音尖利。这个显然是小姐,因为不多一会,收拾完了,出来了。后来我又住过这一家宾馆,夜半还专门在楼道里走了一圈,结果一个叫床声也没有听见,十分遗憾,而且意外。可见这个事情的不确定性。
其二,说说这个个案里的叫床。这个叫床显然超出了“度”。叫床是美好的,但是什么事情不能越出一个“度”。过度了,就需要矫正。什么是度?扰民就是度。不管你是半夜敲桌子,还是半夜叫床,还是你半夜从床上往地板上扔皮鞋,只要是让邻居不能安居了,就是扰民。如果双方协调不成的话,就应该让第三方来调解。
警察没有理由不管。你不报警,怎么知道警察不管?但是这里确实有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你不要咬定是叫床,你就说是楼上半夜打闹或酗酒扰民亦无不可。因为如果说是叫床,可能法律条款中并无特别规定,这是一个个性问题,警察可能束手无策,不好处理,没有先例可以援引。不知道怎么处理,也就可能不予处理或者推诿扯皮。如果说是噪音,或者其他的如打闹或酗酒,则是共性问题,有成型的、成熟的解决方案,警察处理起来相对简单,没有技术障碍,也不涉及好不好意思的问题,就比较容易当成共性问题处理掉了。
我们设想一下警察出面干涉的情境:某男报了警,说是楼上每晚定时有奇怪的很大的噪音,有人酗酒打闹到很晚。110问:什么声音那么大?某男装傻说,不知道是什么声音。这个时候,你可以说是女鬼哭叫,都不要说是女人叫床。事情就是这样:闹鬼比闹叫床,更适合目前的法律环境及文化环境。警察来了,一听,果然声音很大。大家都不要说破,不要说是叫床。于是大家一同上去,敲门。警察装着很严肃的样子:你们这么晚了,怎么回事?弄什么弄那么大响声?吵得楼下睡不着觉?你们注意一点嘛。弄什么?为什么弄那么大声音?那女的会怎么说?她会这么说吗?我实在忍不住,我这还算声音小的呢。想必她不会这么说。只会说,行,我以后注意。当然,她嘴上说注意是一回事,改却未必改。若如此,只能上法院告她噪声扰民了。一个人一辈子难免要被人告或者要告人的。否则法院的日子怎么过?
有网友建议,把录音录下来,放到网上,也未尝不是一个办法。经过大家讨论,没准可以制订出一个《叫床规范》来。但是这个不解决业主的实际问题,只能是大家娱乐一下罢了。
以上两点意见,一个说面,一个说点。可算中肯?
文/李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