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就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决定结婚,喜欢闪婚的人大都比较冲动,我听过的最闪的闪婚是在三个小时内发生的,三个小时之内决定结婚,这对普通人来说确实有点闪,对明星来说可就不闪了,因为艺人的感情更易冲动嘛,比如布兰妮最著名的闪婚经历是和她的小镇同学吉森-亚历山大在55小时内结婚并离婚,闪的代价是四百万美元。
在中国,也有一位,他叫孙楠,这年头,爱结婚的男人可不多,可是孙楠呢,短短八年,已经闪婚一次被传闪婚一次,而且闪的都是八杆子打不着的女人。
第一次是2000年,他突然和八杆子打不着的小品演员买红妹结婚了,据说是在认识不到24小时之内求婚的:‘买买,你嫁给我吧’!”,而婚后孙楠也多次骄傲地宣称“我最大的幸福是娶了红妹”,这次闪婚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因为不久之前他还宣称和另一个圈中女友辛欣情深义重,十年打拼,辛欣台前幕后打理一切;而2009年这次传说中的闪婚就更加诡异了,在和买红妹育了一子一女还经常以模范夫妻出现八年后,圈中传开了他和旅游卫视安徽籍美女主播潘蔚在合肥结婚的消息,而且还领了结婚证,大摆宴席,虽然孙楠经纪人贾鹏回应称这些完全是“没影的事”,但无风不起浪,若干参加婚礼的人们早在私下传开,甚至还有酒店的服务员出来做证。假的真不了,真的也假不成,三人对此事的态度也十分耐人寻味,潘蔚来个死不回应,而孙楠说这事儿你们去问买红妹,后来的回应更嗳昧,等开完演唱会再说,而买红妹则显得非常不高兴且据理力争:这是对我的不尊重。
其实娱乐圈结婚离婚是常态,人们不关心孙楠跟谁结婚,关心的是公众人物为什么要将一桩普普通通的离婚案要搞得这样扑朔迷离,既然能结婚,那显然是早就离婚了,天下又不只有你一对离,干啥要遮遮掩掩呢!真是有够矫情。
矫情的人都爱面子,又爱面子又爱浪漫,可不就爱闪婚啦,对爱闪婚的男人,孙楠前女友辛欣那首著名的怨妇歌倒是可做前车之鉴:我一直站在被你伤害的地方,你一直留在让我哭泣的远方……你说你爱我到老,现在我还忘不掉,什么天荒地老,不到最后不能知道。
是啊,既然不到最后都不能知道,那爱到浓时就记得不要太高调。
爱闪婚的男人通常荷尔蒙激素分泌旺盛,感情来得疾速迅猛,收得也干脆利落,只可惜人生太漫长,情爱又太无常,在尽情的表达爱意、狂晒恩爱之后一样要面对夜阑灯熄的尴尬,审美疲劳的折磨,这结局往往会令大家都很难堪,也叫围观的人觉得效果太过惊悚。
抱歉,我要套用一句知音体:爱闪婚的男人哟,你闪来闪去叫人情何以堪!
文/黄佟佟 佟里个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