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宝山(1958年11月6日—1998年4月),男,汉族,北京市石景山区人,祖籍河北徐水,是重大连续杀人案犯人,多次作案,杀死五名警察、打伤八名,随后白宝山从北京转到新疆继续作案,共计造成17死15伤重大刑事案件,是一个在中国刑侦史上有坐标地位的罪犯。
就是这么一个罪大恶极的人,起因竟是白宝山盗窃三包玉米却因抢劫罪被判刑5年,白宝山无法理解盗窃行为为何最后变成了抢劫罪,内心产生仇视社会的心态。在当年的判决书中之所以改判抢劫罪5年,是因为盗窃之后事后使用暴力转化为抢劫罪而加重刑罚。在这里我们首先要弄清楚三个概念,什么是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以及三者之间的关系。
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夺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
在这三种犯罪中,有一种特殊的抢劫罪,叫做事后抢劫罪。事后抢劫罪指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于行为时实施暴力或者胁迫的行为。理论上,称为准抢劫罪或事后抢劫罪。
为什么白宝山偷三包玉米被判5年?事后抢劫罪回答了上述问题。
白宝山原本只是盗窃三包玉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构成盗窃罪,盗窃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予以立案。
盗窃罪的判刑: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之后白宝山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由盗窃罪升级为事后抢劫罪.
抢劫罪判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白宝山偷三包玉米后使用暴力构成事后抢劫,故被判5年,属于正常法定刑,,并无不妥。
最终白宝山盗窃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等并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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