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对美国人来说,枪,与其说是一种工具,倒不如说是一种权利的保障。当初宪法之所以把枪支合法化,是因为美国人民要相对于政府保有自己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政府的权利过度扩张,危害到了自己的自由和权益,老百姓就有权利拿起武器对抗政府。所以,美国人的枪口,一方面对准的是敌人,另一方面也对着政府,防止它为非作歹。所以在美国,武器是公民权的一部分,要禁枪就是要剥夺公民权、修改宪法。而如果一旦枪支被禁了,公民的其他权益也有受到威胁的风险,甚至可能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把宪法从神坛上拉下马。所以,美国的百姓是不会允许禁枪的。
第二,美国地广人稀,警力严重不足,所以对很多地区来说,拥有枪支是保护自己最有效的方案。美国的人口只有中国的1/4,但是可用的国土面积将近中国的一倍。这种现状就造成了两个问题:第一,单位面积内警力部署不够;第二,警察出警时间长、速度慢。拿我们中国的西北部来举例子,从人口密度上来说,美国的绝大部分地区和咱们的新疆内蒙几乎一样。而事实上,我国内蒙青海的一些地区也正是因为警力没法儿大面积覆盖,也适当地允许牧民拥有枪支来自我保护。
第三,也是大多数反对禁枪的人经常强调的一点,那就是枪支的威慑作用。咱老祖宗孙子就说了:“不战而屈人之兵”,这讲的啊就是威慑的作用。曾经有人对美国监狱里的罪犯做过调查,很多罪犯采访时就说:如果知道潜在的受害人可能有枪,他们一般就会打消犯罪的念头。要是全面禁枪了,罪犯就不会怀疑你家里藏着枪,于是就更加肆无忌惮地频繁光顾了,吃亏的很有可能是你自己。根据警察局的记录,美国每年大约有250万公民用枪吓退了犯罪分子,其中大约30%的人都相信,如果当时没有枪,他们很可能就遇难了。美国还出版过一本书,书里记录了一项对2000多人进行的调查,调查结果是:98%的冲突里,只要出示枪支,不需要开枪就可以平息争端。所以说枪支的威慑效果远远大过于它的实际效果。
第四,不禁枪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没有必要禁枪。因为首先,美国人买枪是要通过严格的审查的,不能有精神病史、犯罪前科,同时要经过培训,通过了才有买枪的资格。最后,还要有持枪证,才允许带枪出门。那犯罪分子的枪是哪来的呢?肯定不是一步一步通过考核拿到的,要么找人替自己买的,要么到黑市上买的。所以如果禁枪,普通老百姓肯定会失去保护自己的武器,但是犯罪分子还是能够想尽一切办法,把黑枪搞到手。所以禁枪,只会让普通的美国公民更加不安全。问题的根源还在于政府怎么能够有效的控制非法枪支。
所以你看,要减少枪击案,不能单纯地以为禁了枪就可以,没看到事情的本质,盲目决策,很可能就会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