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一.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联系方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联系方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如有的项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写,但必须写明被告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与住址(所在地)。如有的被告下落不明(如离婚案件的对方当事人),则要说明原因和有关情况。
*住址:一般是指该公民的住所地的地址,写经常居住的地址。
二.诉讼请求:想达成什么诉求,解决什么问题
三:事实和理由:讲述案件的事实情况,什么原因,我要达成什么诉讼,
四:证据及证据来源:某类证据-证明出处-证明什么的(一般是单列出来,可不在起诉状中表达)
人证(姓名和住址)、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等,
尾部写明受诉法院名称,附件除写明起诉状副本×份外,提交证据的,还要写明证据的名称和数量。最后由起诉人签名盖章,写明起诉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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