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依法成立的群团组织。按照工会法行使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第一,工会组织。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的原则建立。中华全国总工会即各级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分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省级总工会、地市总工会,县级总工会,产业总工会等。基层工会属于最基层的工会组织,接受上级工会的领导和指导。
第二,企业工会。
企业工会属于最基层的工会组织。按照工会法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25以上的,应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25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职工200人以上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可设工会主席1人,工会专职工作人员数人,企业工会主席享受同级副职待遇。
第三,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工会法的规定,工会有如下权利和义务。一是纠正用人单位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二是审议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比如员工考勤制度等;三是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和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四是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时,工会认为不适当可以进行纠正;五是维护职工正当的合法权益;五是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六是组织职工培训,开展劳动竞赛和群众体育文娱活动;七是协助企业抓好员工福利,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和社会保险工作。
第四,加入工会有哪些好处?
加入工会后,可以享受有关工会组织的活动,行使工会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依靠工会组织获得更多劳动技能的培训,可以参加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比,可以享受工会的福利待遇,可以依靠工会组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等。
总之,工会组织属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是我们党团结工会会员,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人翁意识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