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由编辑主导、主动定义受众的传统媒体相反,社会性媒体(Social Media)是由用户自创内容(UGC)组成,按当下的理解,Blog、论坛、贴吧、社区都可以归入这一类。
如何从内容(content)中获利?长期以来,内容的主要盈利模式,是通过与内容打包的广告获得收入。直接销售内容的模式,在整个内容市场小得不成比例。
从传统媒体向社会性媒体的转变,让广告模式部分失效。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内容的归属权不再明确;另一方面是,把内容和广告打包的难度加大。BSP(博客托管商)难以获利,正是这个原因。
但是,如果回到根本,内容盈利的最根本模式并没有改变,通过与内容相伴的营销效果盈利。
在内容经济链中,有三个部分:内容生产者、内容渠道商、营销客户。过去,内容生产者可以获利,但因为用户自创内容的出现,单个内容的价值降低了,所以只有少量极其优秀的内容(由编辑创造或由用户创造都可以)才能获利,大部分内容生产者失去直接获利机会。
由于流转于其中的内容发生了变化,内容渠道商的获利方式也要改变。对营销客户来说,它们要做的调整则是因应内容这种范式变化。
这种内容经济学的范式转换,其实在互联网发展过程中我们已经经历过一次,当下互联网最盈利的生意——搜索——正是这种范式转换中的成功者。
在互联网之前,内容不是免费的,你需要花钱购买;互联网出现之后,各式人等极力在互联网上创造内容,除了直接获利的门户之外,大部分人/公司创造的内容都是免费的(哪家商业公司自己的公司网站会向浏览者收费?)Google等搜索引擎,则是实现了互联网上内容的价值,不过,内容生产者、内容渠道商都没有从中分到多少(当然,他们的诉求也不是这个)。
现在互联网上,用户自创内容,也不是为了盈利,盈利在他们的目标中大概要排到很后的位置。
从社会性媒体中获利,大概能借鉴的就是Google的思路。这一年多看到两家公司,一家是设在上海的CICData,另一家是BuzzLogic,它们都是对社会性媒体的内容进行分析,通过帮助营销客户来获利。随着社会性媒体的进一步发展,它们的机会会进一步扩大。
简单的说,对内容盈利模式,我的看法包括这样几点:第一,社会性媒体在整个内容中的比例会进一步增大,最终增加到无法忽视的程度;第二,内容生产者、内容渠道商获利的可能性都相当小;第三,未来最大的盈利机会,可能在于分析社会性媒体,协助营销客户进行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