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不疑是一条重要的用人原则,而不疑的真义是委托。管理者只有充分信任部属,大胆放权,才能使部属产生责任感和自信心,从而激发部属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在现实生活中,有这样两种管理者:一种是事必躬亲,大事小情都要过问,甚至不放过任何细节,整天忙忙碌碌,辛辛苦苦,无所作为;一种是集中精力抓大事,而把日常的具体事务交给下属去做,因而工作有条不紊,成效显著。对以上两种人,下属更喜欢哪一种?当然绝大多人喜欢后一种。因为没有一个下属不把上级交给的任务当成是对自己的一种信任。而对管理者来说,不善于运用委托艺术,就只能陷入事务之中,成为瞎忙的事务主义者。不敢委托,实际上是对下属的不信任。
管理者对下属的信任是一种无形的力量。战争年代,当某一级指挥员牺牲时,上级马上指定代理人,有时甚至指定一士兵代理排长、连长或更高级的军官,这些受命于危难的军官或士兵,往往能出色地完成任务,创造出骄人的战绩。道理何在?高度的信任,必然产生巨大的精神力量。当一个人得到完全信任时,就会以其全部的智慧和力量,去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因此,管理者一定要建立起上下级之间的信任感。在具体工作中,既然你信任某人能够担当重任,就应该大胆委托给他,放手让他处理各种事务。最可怕的是,口头讲信任,实际不放心;上午把权力委托给下属,下午又借故把权力收回去,弄得下属无所适从。这样做肯定会引起下属的反感,久而久之,就会对上级产生一种不信任感。这是管理者一定要注意的。
“用人之神”松下幸之助说过这样的话:“如果一个管理者认为他的职务权力只能由他个人行使,那就没有一个人有能力胜任其工作。委托不只是在职责上分散权力,而且要让他人代替自己去执行具体任务。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一个管理者能够不通过别人的帮助而获得成功的。”委托是管理者的一项重要工作,只可惜,许多管理者并没有悟出委托的真正涵义。他们总是放心不下,总要亲自去做认为只有自己才能胜任的事情;或指指点点,以示自己在履行管理者的职责。须知这种在具体操作上把自己凌驾于下属之上的做法,至少是在破坏下属的心理情绪;而如果负担不及,失去了明察事态的眼光,就会导致“夜半临深池”的可怕后果。少数管理者缺乏必须的社会信息,不懂得社会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感觉不到社会竞争带来的压力,自以为个人可以胜任有余,又看不到别人的长处,不信任部属。这种把思维和行为都拘守起来的人,过去可能是一个“将才”,现在他一定是在向“庸才”过渡。事必躬亲是不可取的。侵夺下属工作的权利,就是侵夺他们的成长权、成就权;而缺乏对下属的信任,失去下属的信任感,要想成就大事是很困难的。在一个决策集体中,随意介入下属分管的事务,是令人忌讳的,也最容易“祸起萧墙”。
当然,用人不疑是与疑人不用的原则联系在一起的。在思想品质上有疑点的人,在能力上不能胜任的人,经过认真考察、研究,觉得不可信任的人,则一定不要用。如果失之斟酌,盲目错用,就会自食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