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小企业,允许其注册资本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从事软件开发、设计、翻译等不影响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的企业,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办在居民生活区。企业登记冠名条件放宽,科技型企业集团基本条件为母公司注册资本在1000万以上,具有3个(含)以上控股子公司。相关政策首次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将民营经济所需经营场所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在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时,要充分考虑民营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
对科技人员,下岗待业、失业人员办企业实行“企业预备期登记”的优惠制度。此类人员申请设立非公司制企业过程中条件尚有欠缺,但一年之内能够予以完善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筹办企业先行核发营业执照,同时加盖“预备期企业”印章,享受新设立企业应有的各项优惠政策,并在一年内视为非正规劳动组织,享受社会保险过渡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