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投资》编辑部:
我一直以来都在认真阅读贵刊,上周又听了贵刊组织的创业讲座,深受启发!现有一个问题向你们请教:创业是负债经营的方式好还是合伙比较好?如果合伙做的话,分红和股份是严格按当初投入的金额来分配吗?因为主要是我一个人经营,是否可以多算些股份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望在百忙之中能及时回复。
读者:任延嵩
任延嵩:
关于创业的问题,我们认为如果是小本创业,负债经营不是一种好的形式,因为它对创业者形成的心理压力太大,投射到实际行动中,很容易造成创业者的患得患失,缩手缩脚;如果负债的资金来自于向亲朋好友的借贷,万一创业失败(据统计,国内创业者首次创业失败的比例超过70%),将严重毒化你的人际关系,甚至危及你的生存环境,所以不可不慎重。如果没有特别的把握,建议你宁可从小做起,一步一步慢慢来,也不要负债。
关于合伙制合伙人之间各自应拥有多少股份,以及根据什么拥有这些股份,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取决于合伙人之间的谈判,这个问题也不是完全由出资额决定。在具体运作中,个人出资比例只是相关问题决策时的参考指标之一,另外还有许多其他的指标要考虑,比如除了资金以外,合伙者各自带入企业的资源,如技术、人脉、个人能力等等,也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具体则要由合伙人相互洽商,取得一致。像你这种情况,你投入的软资源比如主要由你来经营,由此花费的时间、精力、体现的个人能力,也是应该折算成股份并享受相应的分红权力的,这样才合理。分红则一般按照股权来分配,合伙人之间也可另行洽商,确定一个合理的比例。
你来信提到的是一个原则上简单实际操作比较复杂的问题,希望你和你的合作伙伴能够友好协商,然后将协商的结果付诸文件,经各方当事人签字、备案,以免发生矛盾时没有解决的依据。最后祝你创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