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影响网上贸易成交率低的最主要原因,是一个诚信问题。我相信,这个问题在短期内不可能有很大的突破。所以,我认为,对于纯粹的网上创业者来说,也许追求高成交率真的是一个很大的误区。正是基于这种思想,所以,我在考虑网上创业的出路时,总是想方设法地要避开这个成交率低的问题。我的设想就是:能不能在缺少令人满意的成交率的情况下,找到一条能够迅速地发展壮大的出路呢?这就是我今天这篇文章的立论。
再来看一个比较另类的例子。我有一个朋友,在北京大红门天雅大厦做服装批发生意。他原来也与很多批发商一样,是靠批发服装所产生的赢利来生存的。可他现在的主要收入,已经不再是服装上的差价了,而是为其他厂家做招商工作所得到的高额回报了。他自己的那些服装反正都已经有了稳定的销售渠道了,而对他来说,他的关系网络、他的知名度、他的信誉度、他的号召力,就是他的最大财富。他觉得他完全可以用他的这些有利条件来为其他厂家进行招商服务。而对于其他厂家来说,借他在大红门的威望,快速地进入一个新市场,远要比自己来打天下好。所以,他在天雅大厦的那套大套房,现在一直都在不停地为一个一个的服装品牌招商。他根本不管具体的销售工作,他只管招商。现在,他在招商方面赚的钱,是服装贸易赢利的二倍多。这就是角色的转换所带来的意想不到的效果。
我在想,既然现实中的角色可以转变,那么,我们网上创业的角色能不能转变呢?我们能不能利用我们在网上所积累的人气、知名度、信誉度和号召力,来为一些需要在网上进行招商或者进行招商广告的企业进行服务呢?这是不是又一个值得大家尝试的新模式呢?
除了招商服务之外,我们再来看一看还有什么事,是我们可以做、又不必涉及网上贸易的成交率问题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知道有冠名权问题。比如,优秀的足球队,就以最主要赞助商的品牌来命名;再比如,纽曼2006梦想中国活动,就是一种典型的冠名赞助。那么,我们能不能把我们的聊天室、我们的论坛、我们的网站、我们的博客的冠名权出售呢?我们能不能象电视台那样,一心一意地去搞好节目,而却让企业来为我们掏腰包呢?假如正能这样子的话,互联网就可以说是真正到达了可以与电视媒体相媲美的地步了。当然,要达到这一步,还需要大家不断地努力。但不容置疑,只要你的活动搞得好,搞得有人气,那么,你的冠名权就肯定会有人来要的。所以,通过文化活动来聚集人气,最终靠出售冠名权、靠拉赞助来谋出路,也不失为一条好出路呀。
当然,这里所列举的,仅仅是我所想到的二种模式。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把现实生活中的很多好模式搬上网上来。当然,这样的模式是很多的。但不管是什么模式,它都离不开一个中心点,那就是,拿人气来换取报酬。所以,网上创业,聚集人气最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