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的分类与风险收益特征
1.依据运作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申购或者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这里所指的开放式基金特指传统的开放式基金,不包括etf,lof等新型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主要区别如表3所示:
表3: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主要区别 封闭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
期限不同 一般都有一个固定的存续期,我国的封闭式基金存续期大多在15年左右 一般没有期限
份额限制不同 基金份额固定,在封闭期限内未经法定程序认可不能增减 规模不固定,投资者可随时提出申请或赎回申请,基金份额会随之增加或减少
交易场所不同 募集后只能委托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按市价买卖,交易在投资者之间完成 投资者可向基金管理公司或其销售代理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交易在投资者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完成
价格形成方式不同 主要受二级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当需求旺盛时,交易价格会超过基金份额净值而出现溢价交易现象,反之则出现折价交易现象 买卖价格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不受供求关系的影响
激励约束机制与投资策略不同 封闭期内,不管表现如何,投资者都无法赎回投资,因而基金经理不会在经营上面临直接的压力,可以根据预先设定的投资计划进行长期投资和全额投资,并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流动性较差的证券上,这在这一定程序上有利于基金长期业绩的提高 业绩表现好则会吸引新的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费收入也随之增加;反之则面临赎回的压力,因此与封闭式基金相比,能提供更好的激励约束机制,但另一方面,由于份额不固定,不时要满足基金赎回的要求,开放式基金必须保留一定的现金资产,并高度重视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在这一定程度上会给基金的长期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