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一张珍贵的发票摆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
“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如果上天可以给我一个机会再来一次的话……”
“醒醒吧,发票不会回来了,
还是收好后续处理方式才靠谱~”
“你不是说有妙招吗?”
“人生没有捷径,
横着省下的路就会变成竖着的坑。”
一、空白发票丢失处理
1.在发现发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2. 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的材料: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登报声明发票遗失作废的版面原件、发票或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二、普通发票丢失处理
1. 在发现发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2. 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的材料: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购买方的账务处理:
1. 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2. 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