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高层次人才,该沈阳市新近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人才资源高地的若干意见》,对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做了明确规定。
沈阳市规定,外地人才来沈工作可以“户口不迁,关系不转,双向选择,自由流动”,鼓励他们以兼职、短期服务、承担委托项目、合作研究、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沈阳市的经济建设。对“两院院士”来沈工作,市政府给予40万元的奖励。对海外留学人员和华侨、华人中的高级人才来沈创办企业的,最低注册资金可为3万元人民币;凡在浑南新区开办企业的,在场租、登记注册、资金扶持和信息咨询等方面,都会得到最大便利;对沈阳经济建设急需的外国专家,给予永久居留资格;对从事科研或为沈阳引进高新技术项目的外籍人员,因工作需要多次往返境内外者,给予办理多次有效返回签证;对台湾地区的科技人才,给予办理5年有效的多次出入境签证。
据了解,沈阳市计划到2005年,要完成350项重点引智项目,吸引800名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和600人次国外专家以多种形式参与该市的经济建设。对这些来沈的高级人才,沈阳市还开通“直通车”,即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从外地引进因流动而辞职的人才,可根据本人要求和岗位需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恢复其原身份,引进硕士、博士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可不受岗位、任职年限限制,根据本人条件直接申请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也可采取先聘后评方式。
沈阳市还为来沈工作的外地人才配偶、子女的户口迁移、落户提供一切方便;对暂不入户口的,由市人事部门发给《引进人才工作证》,在聘期间,该证持有者及其配偶、同住的子女享受本市居民同等待遇。对其子女,市政府有关部门会及时安排在条件较好的中小学校就读。另外,沈阳市还要创办“双语”学校,解决来沈外国专家、外籍华裔专家和归国留学人员子女的就学问题。
沈阳以优惠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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