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的偏见,让我们的道德蒙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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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职业去判断一个人的品行、才能及社会尊卑已像空气一样自然了。

  一个人有个好工作,能够坐在有空调的办公室里批阅文件,不用出卖体力,那么这就是体面的受人尊敬的工作。鲁迅先生好像说过这样一句话:“同样是出汗, 体力劳动者出的是臭汗,而贵人、小姐们出的是香汗。”对于职业角色上所附加的东西,先生一言道尽。

  前段时间陕西的3名初三学生对一位女乞丐大打出手,手法之残忍触目惊心,而公众对此之冷漠更让人胆寒。得不到救治的女乞丐最终暴死街头。此事被媒体披露后,舆论哗然。我们开始追问那三位孩子的灵魂,追问公安机关的责任,追问公众的天地良心?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追问一下自己的灵魂。一个人从事什么职业,就应该得到什么样的社会地位,受到什么样的待遇,这已是我们惯常的思维方式。

  现在,陕西又出了一个“卖肉的北大才子”。北京大学毕业的陆步轩创业无方,最终沦落到当街卖肉,翻遍所能看到的观点,几乎所有人都在质问:“北大才子怎能卖肉?”

  这是一个十分正常的质问,也是一个十分荒唐、缺乏理性的质问。正常在于我们向来认为北大的学生是中国社会的精英,照鲁迅先生说,他们应当是出香汗的;荒唐在于我们在质问的同时,伤害了天下所有操刀卖肉的人。

  在各种报道中,媒体分析了陆步轩的人生机遇、自身努力方面原因,言下之义无非是:卖肉是斯文扫地的工作,是下三烂的工作,是没有任何前途的工作。

  劳动是没有任何等级、贵贱之分的。人是平等的,劳动也是平等的。中国的公民从开始接受正规教育开始,学校就要用“劳动光荣”的思想武装我们的头脑,但现在却变成了“体力劳动是可耻的,脑力劳动是光荣的。”这是我们的误教,还是我们的误解?

  媒体爆炒“北大学子卖肉”的新闻是“精英文化”的思维方式运作下的结果,“精英们”总以自己的经济地位、职业角色和社会地位来决定和评判相对弱势的群体,并强迫所有人都接受他们的“精英思想”, 其实,这是对所有普通劳动者最深的伤害。

  同情一位“才子”是可以理解的,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也是大势所趋。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可以不尊重普通劳动者,操刀卖肉的、车夫、环卫工人、农民。他们以自己的体力生存在这个社会上,无上光荣,无比荣耀。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只能做“白领”?为何不能接受北大才子卖肉,这到底是什么逻辑?

  职业的偏见,让我们的道德蒙灰,也让我们的就业问题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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