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苏北某市引进10名博士担任各级部门的副处级领导职务;浙江某市出台类似政策规定,市直机关引进高学历人才可实行随报随批。他们所说的高学历人才,是指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人。武汉、郑州等地政府部门则规定,凡取得博士学位的,可直接被任命为政府部门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
上述做法的共同特点是以官位吸纳人才,是“学而优则仕”的现代版。
通过官位吸引高学历人才的出发点是好的,即希望通过高学历人才进入党政机关,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提高党政机关的决策水平,同时促进干部队伍的结构优化,促进广大干部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但是我认为,简单地把博士帽和官帽画等号的做法,决不是真正的尊重人才。
首先,它与我国干部人事制度背道而驰。“凡进必考”制度是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是推行公务员制度的一面旗帜。而高学历、高职称的人才也要受这一制度的制约。为此,最近中组部、人事部要求:各地不要把对高学历、高职称人员免考,或随意简化考试科目和程序作为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以维护公务员“凡进必考”制度的严肃性。
其次,它混淆了高学历人才与党政人才的区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政府部门实行凡进必考的公务员制度。公务員考试更加注重对应试人员动手能力和组织能力的测评。博士直接担任领导职务,实际上是将专业知识与公务员水平混为一谈。
现实生活中,一个专业素质很高的博士未必能够胜任公务员的工作,博士从政实际上忽视了对从政人员应有的基本素质的考核,容易造成不应有的专业人才浪费,也为今后政府工作的开展留下隐患。
另外,学历层次越高,所研究的范围越狭窄,一些博士的专业与党政机关所需要的知识一点关系也没有,这些博士官员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要求吗?环顾世界,知识化是当今各国政府公务员发展的趋势,但知识化并不能简单理解成为博士化。高学位不等于高能力,这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录用公务员和许多单位录用员工的共同准则。7月18日的党政机关考试录用与公务员培训工作会议上,中组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张柏林指出,高学历、高职称人员可能在某个方面有专业特长,但对党政机关工作而言,并不一定具有高水平。这段话是非常有见地的。
如何真正尊重人才?
各地引进人才之后,关键是要做到用其所长、人尽其才,而不是在形式上做文章。具体地说,是要创造一种环境,让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
事实上,知识的独立性、求实性和严肃性是无法用行政级别来衡量的。因此,有人这么认为,真正以知识为终生追求的学者是不能用行政级别来衡量的。相反,世俗与功利只能亵渎和玷污科学精神,使知识蒙上尘垢。以行政级别和官衔来“尊重”人才,用行政级别去套专业技术职称的做法,虽然具有一定的轰动效应,但终究不是长久之策,无法从根本上吸引人才。对高级知识分子,应从各方面对他们加以关心,“事业留人,感情留人,适当待遇留人”,即使不能留人,也可采取弹性人才制,“不为我有,但为我用”。